专升本社区是一家为广大升本学子提供全国专升本政策,考试大纲,备考信息,报名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复习资料,升本专业,升本院校等信息的资讯类网站。本网站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的同时为广大学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将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和需求。承诺在本网站中收集到的您个人信息将受到严格的保护,为了使您能得到优质的服务,仅限于向专升本社区网站总部及您所在地区分校教务人员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就读院校),并承诺将严格保护,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披露,并确保不对您造成骚扰。 如您选择线上咨询平台上的升本在线服务,即表示您完全知晓并同意上述专升本社区网站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和方式和范围,请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如您不同意,您可选择退出本网页,选择其他方式了解升本在线服务。
本网站收集、使用用户信息规则:
1、本网站收集用户信息仅限于结合教育考试院政策,根据所在地区不同,为用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本网站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向与本机构无关的任何他人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
3、本网站已经并将采取最新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4、本网站加强对机构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使用权限的管理,发现违规泄露、散布用户个人信息的,将立即停止传播该信息,并对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
5、用户如发现泄露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有权要求本机构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所刊载的各类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文字、图片、图表)的作品仅限于为广大学员提供更多信息及更优质的服务,仅供用户参考。对于访问者根据本网站提供的信息所做出的一切行为,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承诺文件,否则本网站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2、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无需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3、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4、本网站若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致函或来电告之,本网站将立即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全国统一来电400-023-1785;全国统一邮箱kf@hlsjy.com。
5、以上声明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专升本社区网站所有。
感谢您信任并使用专升本社区的服务!我们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要求,更新了《用户隐私政策》。 本次更新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以及如何存储您的信息。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下条款,特别提醒您应留意本《用户隐私政策》中加粗形式的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用户隐私政策》,您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
希望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用户隐私政策》,了解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时,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处理和保护这些信息,以及我们为您提供的了解、控制这些信息的方式,以便您更好地了解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并作出适当地选择。
如您使用或继续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表示您同意或/和已征得您的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若您为未成年人)按照本《用户隐私政策》收集、使用、储存、处理和保护您的信息。
本《用户隐私政策》主要向您说明如下信息:
1.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
2. 我们如何存储您的信息
3. 我们如何使用Cookie以及同类技术
4. 我们可能向您发送的信息
5. 您如何了解和控制自己的用户信息
6. 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7. 本《用户隐私政策》的适用范围
8. 本《用户隐私政策》如何更新
9. 如何与我们联系
1.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
1.1 我们将根据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按照如下方式收集您在使用服务时主动提供的或因为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信息,用以向您提供服务、优化我们的服务以及保障您的帐户安全。
1.2 您在注册、登录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我们的使用方式:
(1) 如您用其他方式注册、登录专升本社区相关产品时,我们会收集手机号码、密码。如您仅需浏览、搜索等功能,您不需要注册或登录,亦无需提供以上信息。如您不提供手机号码,将无法使用我们的服务。
(2) 如您以第三方帐号(如微信等帐号)登录专升本社区相关产品时,我们会收集您第三方帐号的个人信息(包括头像、昵称及您提供的其他信息),您可以在关联登录页面选择是否授权或新建个人信息。 我们和第三方将以去标识化的方式验证,这个过程中我们收集到的验证信息除前述头像、昵称及您提供其他信息外,无法识别特定个人身份的信息。我们需要您确认通过第三方帐号登录前已经在第三方完成实名认证。如您不同意第三方帐号登录,将无法使用第三方帐号登录验证功能,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的其他服务。
(3) 我们收集手机号码、微信等帐号是用于为您提供帐号登录服务以及保障您的帐号安全。
1.3 您在产品或服务中主动提供的信息及我们的使用方式:
(1) 如您在个人资料编辑时提供的昵称、头像、性别、学校、地区、报考城市、考试类型、真实姓名、电子邮件、个人简介。这些资料将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您并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 如您使用观看视频、直播、试题纠错、使用反馈、课程分享、学习笔记时,我们会收集您通过前述服务所上传或下载的信息,这类信息包括搜索关键字、发布和回复的评论、文字、标签。
(3) 如您使用客服等用户响应功能时,您可能需要提供您的手机号码、QQ号码或您向我们主动提供的其他联系方式,我们收集这些信息是为了核验您的用户身份信息、调查事实、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拒绝提供可能导致您无法使用我们的客服等用户响应功能。我们亦会保存您与我们的客服沟通信息和回复内容。
1.4 我们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时获取的信息及我们的使用方式:
1.4.1 为保障您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维护我们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改善及优化您的服务体验并保障您的帐号安全,我们会收集您的下述信息:
(1) 日志信息:当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时,我们可能会自动收集相关信息并存储为服务日志信息。如登录帐号、IP地址、搜索记录、收听观看记录、网页浏览记录、服务故障信息等。
1.5 我们会根据以上在您使用产品或服务时获取的信息开展数据分析和研究,改进我们的内容布局和推广效果,为商业决策提供产品或服务支持。
1.6 其他用户分享的信息中含有您的信息及我们的使用方式
如其他用户发布的笔记、回复中可能包含您的信息。我们将无法修改其他用户的信息,如实展示可能包含您的信息。如您认为侵犯您的个人信息,请您通过下述第11条投诉方式和联系方式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1.7 请您理解,我们向您提供的功能和服务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如果某一功能或服务未在前述说明中且收集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通过页面提示、交互流程、网站公告等方式另行向您说明信息收集的内容、范围和目的,以征得您的同意。
1.8 关于个人信息和个人敏感的提示
上述的个人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保护您的信息,若您不提供该信息,您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相关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服务中的其他功能。若您主动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即表示您同意我们按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和方式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
2. 我们如何存储您的信息
2.1 存储信息的地点
我们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境内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存储于境内。目前我们不会跨境传输或存储您的个人信息。将来如需跨境传输或存储的,我们会向您告知信息出境的目的、接收方、安全保证措施和安全风险,并征得您的同意。
2.2 存储信息的期限
一般而言,我们仅为实现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存储您的个人信息,并在超出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后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在下列情况下,我们有可能在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更改个人信息的存储时间:
(1) 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为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规定;
(3) 为遵守相关政府机关或法定授权组织的要求;
(4) 为执行相关服务协议或本《隐私政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保护们的客户、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其他用户或雇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或其他合法权益所合理必需的用途。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您另行授权同意的情形。
2.3 存储信息的方式
我们会通过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存储您的信息,包括本地存储、数据缓存、数据库和服务器日志。
2.4 当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发生停止运营的情形时,我们将采取合适的方式(例如推送通知、站内信、公告等形式)通知您,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3. 我们如何使用Cookie以及同类技术
Cookie 和同类技术是互联网中普遍使用的技术。当您使用专升本社区及相关服务时,我们可能会使用相关技术收集您的信息。我们使用 Cookie 和同类技术主要为了实现以下功能或服务:
3.1 保障产品与服务的安全、高效运转:我们可能会设置认证与保障安全性的 Cookie 或匿名标识符,使我们确认您是否安全登录服务,或者是否遇到盗用、欺诈及其他不法行为。这些技术还会帮助我们改进服务效率,提升登录和响应速度。
3.2 帮助您获得更轻松的访问体验:使用此类技术可以帮助您省去重复您填写个人信息、输入搜索内容的步骤和流程(例如:表单填写)。
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或管理Cookie以及同类技术的使用。但请注意,如果停用Cookie,您可能无法享受最佳的服务体验,某些服务也可能无法正常使用。
4. 我们可能向您发送的信息
4.1 信息推送
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时,我们可能向您发送提醒、声音和图标标记,以及电子邮件、短信等其他方式的推送通知。 您可以在设备的设置等相关页面选择取消。
4.2 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公告
我们可能在必要时向您发出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公告。 您可能无法取消这些与产品和服务有关、性质不属于广告的公告。
5. 您如何了解和控制自己的用户信息
5.1 我们将尽一切可能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保证您可以了解、更新和更正自己的注册信息或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提供的其他用户信息。在了解、更新、更正和删除前述信息时,我们可能会要求您进行身份验证,以保障帐户安全。一般情况下,您可随时修改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某些初始注册信息、验证信息及认证信息。
5.2 如您不希望您的部分信息被我们获取,您可以通过关闭设备权限的方式停止我们获得您的个人信息。您开启下述权限即代表您授权我们可以收集和使用该权限相应的个人信息来为您提供对应服务,您关闭前述权限即代表您取消了授权,我们将不再基于对应权限继续收集和使用相关个人信息,也无法为您提供该权限所对应的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的其他服务。但是,您关闭权限的决定不会影响我们此前基于您的授权所进行的信息收集及使用,但您可以通过第5.3条内容删除有关记录:
5.3 在您使用专升本社区期间,为了让您更便捷地控制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在产品和服务设计中为您提供了相应的操作设置,您可参考下面的指引进行操作。
5.3.1 访问个人信息:
您可以在【个人主页】-【头像】-【编辑资料】进行查询、访问、更正您的头像、昵称、性别、生日、地区、个性签名、兴趣爱好。
6. 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6.1 为保障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在合理的安全水平内使用各种安全保护措施来保障您的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例如,我们使用加密技术(如SSL)、匿名化处理等手段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6.2 我们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和组织确保信息安全。例如,我们严格限制访问信息的人员范围,要求他们遵守保密义务,并进行审查。
6.3 我们鼓励我们的工作人员学习信息安全知识、提高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我们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
6.4 若不幸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会启动应急预案,阻止安全事件扩大,并及时告知您: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用户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6.5 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当出现下列非因我们过错而对您的信息造成泄露及由此造成的损害结果,我们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2) 在使用专升本社区的过程中链接到其它网站或因接受来自第三方的服务所造成之个人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3)如您在使用专升本社区(例如笔记、评论等)的过程中主动公开、上传、发布或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的,其他用户可能会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7. 本《用户隐私政策》的适用范围
7.1 我们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适用本《用户隐私政策》。但某些产品或服务可能会有其特定的隐私政策适用条款,该特定隐私政策适用条款更具体地说明我们在该产品或服务中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除非有特殊说明,若本《用户隐私政策》与该特定产品或服务的隐私政策适用条款有不一致之处,请以该特定隐私政策适用条款为准。
7.2 请您注意,本《用户隐私政策》不适用由其他公司或个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如果您使用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须受该第三方的隐私政策而非本《用户隐私政策》)约束,您需要仔细阅读其政策内容。
7.3 本《用户隐私政策》为《用户服务协议》及相关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用户隐私政策》内的名词定义参照《用户用户服务协议》,适用于专升本社区相关服务。
8. 本《用户隐私政策》如何更新
8.1 随着我们的服务范围扩大,我们可能适时更新本《用户隐私政策》的条款,更新内容构成本《用户隐私政策》的一部分。如更新后的《用户隐私政策》导致您的权利发生实质改变,我们将在更新前通过显著位置提示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为避免您不能及时获知更新,请您经常阅读本《用户隐私政策》。
8.2 无论何种方式,若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同意受更新后的《用户隐私政策》约束。
8.3 更新后的《用户隐私政策》将以更新日期为生效日期,并取代之前的《用户隐私政策》。
9. 如何与我们联系
若您对本《用户隐私政策》有问题、意见、建议,或者与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您可以通过全国统一来电400-023-1785;全国统一邮箱kf@hlsjy.com等方式与我们进行联系,我们将在收到函件并验证您的用户身份后尽快予以回复。
青岛黄海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做好学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黄海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黄海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黄海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黄海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320
第六条学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邮编:266427
第九条学校简介
青岛黄海学院创建于1996年,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学士学位颁发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在国家级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核心位置,山海相间,气候宜人,交通发达,宜学宜居。占地面积1440余亩,建筑面积42万余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
学校设有国际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大数据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国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13个教学单位。现开设32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理学、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本科高校。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船舶与海洋工程、工程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物流管理、工程管理、船舶与海洋工程、经济统计学、环境设计等5个专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项目。
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9亿余元,馆藏纸质图书147万册,电子图书64万册,中外文期刊830种;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建有多功能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标准塑胶运动场、足球场、荷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室内乒乓球馆、博物馆。学校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应用技能和创新素质的培养。建有智能制造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大数据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国际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艺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护理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学前教育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和公共实验教学中心等8个实验教学中心。学校目前共建有校内实验场所174个,实验室总面积2.5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近12000台套,学校实验室覆盖了现有的所有专业,覆盖比例达到100%。
学校建有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有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24个,每年可接纳实习学生3000余名,满足了学生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学校实习实训基地是青岛市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2015年11月曾作为全国职业院校规范管理推进会暨集团化办学现场交流会的观摩现场。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适应多样化办学需求,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构建了一支多元化、高水平能基本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80余人,其中中高级职称教师314人。专任教师中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齐鲁首席技师2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1人,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3人,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6人,4名教师入选山东省首批科普专家人才库,青岛市教学名师、突出贡献技师5人。近三年来,教师在各类教学比赛中获国家级、省级大奖280余项。
近年来,学校荣获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教改课题14项,主编教材和出版专著61部。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1项,省部级项目12项、厅级项目94项,与企业签订横向课题14项,教师发表论文1461篇,其中国内核心期刊、国际三大检索收录120篇。获省厅级科研成果奖励12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70项,有省级“十三五”高校科研创新平台1个。
办学23年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2万余名毕业生。学校荣获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首届黄炎培优秀学校、首批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示范校、教育部思政司全国首届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青年之声国学教育示范基地、中华诗词培训基地、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优秀组织奖、全国高校微课比赛优秀组织奖、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研究基地、2019年度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等社会荣誉。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 青岛黄海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和确定专升本招生计划,讨论决定专升本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青岛黄海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青岛黄海学院纪检监察处对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一)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退役士兵。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我校2020年专升本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
(三)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四)2020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五)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报考资格,或通过参加我校的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自荐资格;退役士兵(含应往届)均具有报考资格。
第十五条 报考资格获得方式
(一)应届专科毕业生可通过毕业高校推荐获得我校专升本报考资格,并选择与本人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限一个)报考。
(二)未获得毕业高校推荐资格的考生可以向我校进行自荐,通过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后可以获得报考我校的资格。
1.自荐考生只能选择参加我校一个专升本专业的综合能力测试,且专科段所学专业(类)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附件1《2020年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及高校推荐考生招生计划》要求。
2.学校自荐考生专升本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报名时间:2020年1月18日—2月8日,报名网址:http://www.qdhhc.edu.cn/xkbaoming.aspx。考生报名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所报专业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测试。
3.学校专升本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时间:2020年2月20日,专升本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方案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4.学校将于2020年2月23-24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参加学校组织的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自荐考生名单。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
学科门类 |
招生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工学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0 |
工学 |
080207 |
车辆工程 |
40 |
管理学 |
120202 |
市场营销 |
40 |
管理学 |
120204 |
财务管理 |
40 |
管理学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0 |
管理学 |
120801 |
电子商务 |
40 |
管理学 |
120902 |
酒店管理 |
40 |
教育学 |
040106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40 |
经济学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0 |
艺术学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40 |
注:本部分招生计划专项用于录取高校推荐考生。
第十七条 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
(一)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含高校推荐考生和我校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合格的自荐考生)于2020年3月4日至3月10日(工作日)登录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zsb.sdzk.cn),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同时选报一个与本人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招生专业,并缴纳相关费用。选报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2020年普通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考试科目等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专升本志愿填报
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高校推荐考生的成绩和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填报志愿资格线。达到填报志愿资格线的高校推荐考生和自荐考生,根据其在统一考试报名时选择的专业,登录“信息平台”(http://zsb.sdzk.cn)填报志愿。高校推荐考生可以填报所报专业内的任何高校,最多填报25个院校平行志愿及“是否服从院校调剂”志愿;自荐考生只能填报所报专业内其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志愿填报日期及具体办法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九条 投档、录取规则
(一)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二)我校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且报考了我校的自荐考生如果达到相应专业投档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未达到我校相应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录取。
(三)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专升本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但学下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青岛黄海学院招生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平台查询等。
第五章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及奖贷措施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
(一)学校2020年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2020级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招生代码 |
招生专业 |
学费标准(元/年)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2800 |
080207 |
车辆工程 |
22800 |
120202 |
市场营销 |
22800 |
120601 |
物流管理 |
22800 |
120801 |
电子商务 |
22800 |
120902 |
酒店管理 |
22800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2800 |
120204 |
财务管理 |
23800 |
040106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24800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24800 |
(二)学校专升本住宿费按宿舍类型收取,标准为:1500-3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制订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特困生临时补助金制度》和《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等相关的资助政策;建立了奖学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按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协助其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学校每年还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新生报到及资格复查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请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等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及时通知学校,否则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第七章修业年限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我校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
第二十八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青岛黄海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对于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青岛黄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专升本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黄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专升本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青岛黄海学院负责解释,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对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qdhh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qdhhc.edu.cn
E-mail:hhxy1996@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532-8317534583175111
招生监督电话:0532-83175838
推荐阅读: